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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关于丢失学历证明补办学历证明书的规定

按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员学籍管理规定,学籍档案材料遗失后不能补发,学员本人可以申请补办《毕业学员登记表》及《学历证明书》。其中《学历证明书》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印制,盖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印章。办理流程如下:

一、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:

(一)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表(书写字迹工整)。

(二)“学历查询”结果打印页。

(三)毕业证书复印件。

(四)身份证复印件。

(五)学籍档案复印件(需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。

二、纸质申请材料各1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(EMS)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受理部门,不接待现场办理。

三、申请材料经核实确认(一般需15个工作日)予以出具《学历证明书》,并以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出。

四、申请材料不完整的、有虚假的、有涂改痕迹的不予办理。

五、申请材料概不退还,留查时限为3个月,逾期请重新申请。

六、毕业证书、学历证明、学籍档案等全部遗失的,请按“关于毕业证书人工查询的规定”申请。

七、如需更多帮助,请查阅“关于受理各类申请的说明”。

八、本规定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